前言: 學生在學習寫作初級和聲時,第一種要寫作的音樂積體,通常就是四部和聲,即我們常叫的 SATB 和聲練習。Bach Chorale 這種樂曲,外貌也看來很像四部和聲。雖然寫作四部和聲的法則,是可以 apply 到 寫作 Bach Chorale 這種樂曲裡,可是,兩種外貌相似的音樂寫作,卻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正文:
學寫四部和聲是 writing Harmony 的基礎。如果學生基礎不好,他們就不能應付寫作為其他音樂積體而寫作的和聲練習了。學習四部和聲,全面一點的理解是,學習四個聲部導引, 4-part voices leading ,的和聲進行。這意味到四部和聲,不單是和聲進行裡 "縱" 的關係 (vertical relationship),還有 "橫" 的關係 (linear relationship),因為有 voice leading 嘛。Bach 的 chorale,從外表的形態看,很像四部和聲的積體。因為兩種音樂的 textures 都是 heterorhythmic (chordal) 的形態 (style)。可是,顧名思義,既說是 chorale,即是一種樂曲,是真實的音樂 (real music)。可以拿來表演的。有它的特定風格,當然也有 Bach 個人運用和聲的風格。反過來說,四部和聲,不是某一種特定曲種 (genre),所以,它不含音樂風格,也不能拿來演出。正確一點,四部和聲是一個有關調性和聲理論 (tonal harmony theory) 的一個理論模形 (theorectical model),是用來幫助我們理解和聲研究 (harmony study) 方面,有關和絃進行 (Chord progression) 的一個 ideal model。只因為 Bach Chorale 的 texture 和四部和聲的都是一樣的,同學們就很容易混淆不清了。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四部和聲 model 所顯示的和聲法則,可以不單止運用在 Chorale 這種樂曲上,也可以運用到其他含有和聲寫作的樂曲上,如,piano work,string quartet,或 orchestra work 上。
四部和聲的寫作,包括了很多從對位法演變出來的 rules。當中有一些是 hard rules,也有一些是 soft rules 。既說是 hard rules,寫作時就不能犯的,例如,寫作和聲不能有平衡八度 和五度,一個和絃不能含有兩個 leading note,又或所有 七和絃的 dissonant seventh 都應當下行 一級音解決到 consonant 的和絃音上等。當然,就算是稱為 hard rules,有時也會有例外,始終音樂是一種藝術,exception 是總有的。至於 soft rules,其實是一種原則,可跟也可不跟,視乎前後的音樂語境 (musical context)。例如,我們會盡量做到聲部的橫向旋律是大跳小回,recover 番 leap 空的音,或 令 bass line 盡可能進行流暢,多作級進,walking bass line 等。既說是 principle, 就要靈活掌握,視四部和聲不是一大堆 letter names,而是樂音,sol fa names 才可以寫得有效果。這就解釋為何我在較早前說學生的四部和聲習作大都寫得不好,因為他們不以寫音樂的方式去對待這種寫作,也不肯熟背這些寫作的 rules,再以這些 hard and soft rules 去作決定怎樣安排四個聲部的 voice leading 和 作 Chord 的選擇。
話說 Bach 的 Chorale 裡,有很多個人的和聲愛 (personal harmonic idiom)。例如, Bach 很不喜歡用三和絃的 second inversion。我們在寫作四部和聲時,可以運用的 passing sixth-four ,就最不用。Bach 只是偶爾用 cadiential six-four ,用在 perfect cadence (IAC/PAC) 處。他在更多時候會用 一個 adnormal double 的 I chord 或其 first inversion 在 perfect cadence 處 的 V or V7 Chord 之前,令 bass line 含有一個 voice leading 為 3 ----5------1-----,而 upper line 則是一個返向進行的 voice leading,為 3-------2------1------。
我們常說的 abnormal doubling of a chord ,就是說一個三和絃 (triad) 不是 double root (根音)。 通常的 soft rules是,所有三和絃最好double 這個和絃 的 root 音,這使和絃產生最豐厚的音響,可是,我們就會在以下四種情況不跟從這條 rule (soft): 第一: diminished triad,減和絃是不能 double 三音的 。第二: second inversion of a triad 不能 double root音的。第三: 第七音 ,即 leading note 是不能 double 的,所以當一個和絃的根音是導音時,就不能 double。第四: 當一個和絃 double了根音後,聲部進行會產生一個錯誤,如平衡八度或五度時,我們就當然不能 double root 音了。
可是,除了以上四個顯明的 rules 之外,為何 Bach 會在上述的 cadential movement 處 double 了 I Chord 的 third factor (3音) 呢?,這是 rule ,法則,不能解釋的。但我們既說是 principle,是有彈性的,我們可以用樂音的流暢度去衡量用了 abnormal doubling 後,Bass line是否真的 smooth了。
當然,對於合唱歌曲而言,音樂線條 (melodic lines) 越 smooth 越好。我們剛剛談過,Bach Chorales 的 bass line 是含有很多 walking bass 的設計。所以, 就這一點而論,,我們就明白為何 Bach 用 3---5----1---- abnormal doubled 的 I chord 了。第一: Bach 可以加 passing note "4" 音去做成
3----4----5----1---- 的 bass line。第二: 如果 perfect cadence V---I 這兩個原位 chords 之 前再用一個原位 chord I,bass line 1----5---1---- 就會很 stable,而且,三個原位 chords 一起進行,也會令 cadence 的和絃進行缺乏推進的動力,因為原位的 chord 比轉位的 chord 更 stable。這也解釋了為何我們喜歡在 臨近 cadence 處用有張力的 seventh chord 或變化和絃去動 cadential movement。Baroque Music 有一句 description 是這樣的: Music is driven to the cadence。
所以,學習四部和聲,要扎好根底,因為不論是寫作 chorale 還是 classical piano harmony,我們都要運用從四部和聲所學得的 rules 去引導我們作出決定,如何選擇和絃和寫作其中的 voice leading。再者,熟練 harmonic concept,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各個不同時期的和聲風格,和作曲家個人的寫作手法。只有通過分析前人的作品,我們才可以掌握和聲的寫作。這樣,我們就可以說是學懂和聲學了。
David Leung (theorydavid)
2011-03-04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