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讀者是否認識高慧然,又或蔣芸? 我知道有關她們的,就只是她們在報刋上的專欄。我喜歡她們的寫作。如我沒有記錯,高慧然是一位醫生,但當她寫有關愛情,戀愛的文章,處處流露出女性特有的敏銳與細緻,很有味道。而蔣芸的寫作風格就帶有若干激情,對愛情在現代生活裡所碰撞出的張力,毫不留情地刻畫出來。把她的文章看後,心裡的悸動仍常常久久未靜。我還記得她們最近寫過有關愛情的文章,讀後使我不禁自問,何為真愛?
正文:
一則外地新聞為這篇文章展開序幕。
據報章報道,話說有位丈夫患有重病。五年來做了七次手術。但當他第七次完成手術後,由於痲醉太多次,亦太久,他的大腦記憶和神智受到傷害。當他醒來時四處張望,發覺樣樣都很陌生。更甚是竟然對正在照顧自己的妻子,完全沒有記憶。還以為只是一位漂亮的護士小姐在工作而矣。
這是可悲的嗎?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雖然所有往事都忘記了,他對妻子已沒有任何印象,也應該是沒有任何愛情感覺,但這位先生卻對近在咫尺的美麗女子一見鐘情,還深深地愛著她。 這個結果是好事嗎?
但想深一層,他對她再一次產生同樣的愛情,沒有兩樣,可是緣份使然嗎? 真的不能解釋! 這愛不可能是丈夫的忠誠,因為他已是失憶了,面前的人就只跟一個陌生人沒有兩樣。所以,這樣的愛情神奇嗎?
我想如這則新聞所言的是事實,這似乎在說,真正的愛情,是跟我先前寫過有關緣份的看法有關。這位丈夫在醒來後甚麼也沒做過,為這緣似乎也沒努力過甚麼,倒是太太今生像要償還這先前結的緣,無悔無恨地照顧在病牀上的他。誰能說這不是緣麼?
莫非是:
煉百世始能共舟,
修千載方能共枕。
............
顰盈耳語枕詩畔,
還予逍遙萬世生。
............
高慧然在曾報章上講述過一個故事:
話說國王有兩個漂亮的女兒。她們都有一個本事,就是可以將自己流出來的眼淚變成黃金。真的是眼淚值萬金。
後來兩位美麗的公主都嫁給了兩個貧窮的人。
一年後,國王去探望兩位自己深愛的漂亮女兒。
國王到了大女兒的家,發覺女兒住在一座金碧輝煌,豪華萬千的宮殿裡。女兒出入更是奴婢成群,伴隨左右。吃的是山珍海錯,穿的是錦繡衣裳。國王很是滿意,覺得自己女兒很幸福,沒有嫁錯郎。所以,還大大稱讚了女婿。
可是,當國王來到了小女兒的家時,情況卻截然不同。小女兒的家仍是家徒四壁,小女婿仍是一貧如洗。吃的三餐仍是醎魚清菜,穿的仍是舊年的破爛衣裳。國王見到後非常忿怒,覺得小女婿沒有好好善待自己的女兒。於是,國王捉拿了小女婿,大興問罪之師。問他為何仍是這樣?
小女婿戰戰競競地回答: "我是深愛著你的女兒啊! 我從來捨不得她哭哩............。 "
朋友們,這兩位女婿,誰更愛自己的妻子? 誰更表現真愛?
高慧然也談及她的一位女性朋友的一份經驗。
她的朋友認識了一個風趣幽默的男子。由於這男子很懂說笑,又經常逗她開心,日子真的是過得十分愉快。高慧然的朋友自然地認為他是真命天子,此生非君不嫁了。
可是好景不常,高慧然的朋友遭遇了人生有使以來最大的困景。在跌落到這人生谷底,最需要溫暖的安慰和真誠的鼓勵的這段歲月中,這位風趣幽默的人卻突然消失,不見影踪。可真是能共富貴,卻不能共患難。
高慧然那極度失望的朋友可說是眼淚都流盡了,才慢慢從新站起來。驀然回首,這才驚覺,真愛不一定是來自那常常能令自己開心的人。那能陪伴自己,互相扶持地走過人生最崎嶇的路的人,才算是真愛。
看來真愛仍需付出努力地結緣,無私的,默默地在身旁守護著所愛的人........
朋友們,你同意這是才算是真愛嗎?
蔣芸所論述的第二份經驗卻卻為讀者帶來無限感慨。
話說蔣芸的一個男性朋友五年前因誤會和自己的初戀人分手了。五年後,他也結識了新的女朋友,最後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當他正準備通知各親朋戚友結婚一事,看著朋友的名單時,偶然發覺前度初戀的電話仍未删除。於是他不經意的發出了那五年來首次的信息。
但世事往往出乎意料之外,前女友竟回覆自己,還相約見個面。朋友欣然答應,也想這正好能將請帖送上。以後的事,可想而知,就是造物弄人。五年相隔,相方都成熟了,比前卻反而更有密契,更加合拍,更加關心對方,更加珍惜對方。自己這時才發現,那初戀的情感,不但仍在,還更深,更濃。怎辦? 婚是要結的,但新娘卻不能是這個。那份無奈就從前度女友在接到請帖時所說的話可見一斑......
她問: "你現在......開心嗎?"...............
看來人是對的,卻在錯誤的時間上碰著了。這就叫無奈........
這一剎的感覺,正如拙作詩云:
醉過方知酒濃
愛過始知情重
失過才懂珍惜
哭過能明心痛
"妳" 不能做我的詩
正如我不能留在妳的夢........
(全詩請看我上一篇文章: 詩,樂,夢)
所以,看來真愛有時只能留在夢中,留在深深的回憶裡........。
何為真愛,也可能永遠也沒有一個絕對的答案。
Finished.......
David Leung (theorydavid)
2013-11-07 publishe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